陳茂波夫婦誹謗案 原告上訴得直終院頒令重審

陳茂波夫婦誹謗案 原告上訴得直終院頒令重審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與妻子許步明,於2011年發聯署電郵,涉發聯署電郵誹謗漢基國際學校校董盧光漢及其一對子女,終審法院判決原告盧氏一家上訴得直,撤銷上訴庭命令,頒令重審案件。 

終審法院3月7日聽畢雙方律師陳詞後,押後至4月10日判決,終院法官於判詞中,稱上訴庭在重審引導陪審團時犯錯,認為被告「非惡意誹謗」,本案應就有否惡意這爭議點進行重審,因此裁定原告上訴得直。 

2011年陳茂波與妻子許步明發聯署電郵,以「領袖生作弊」為題指控漢基國際學校校董盧光漢的一對孿生子女考試作弊,並指控其父包庇才免受罰。高等法院於2014年裁決陳茂波夫婦誹謗成立,須要向原告人賠償23萬港元及六成訟費,不過陳茂波夫婦提出上訴後,上訴庭於2016年判兩人上訴得直兼得訟費,令原告不服申請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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