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停泊公共空間 政府部門回應含糊

共享單車停泊公共空間 政府部門回應含糊



「共享單車」在各地試行,近日更發展業務至香港。不過共享單車停泊在公共空間是否合法,有否獲得授權,似乎值得斟酌。

事緣經營「共享單車」業務的公司gobee.bike,近日在香港沙田、大圍一帶開始業務,以有關公司的電話apps掃描單車上的QR code,網上付款,即可解鎖單車,按時收費,毋須還車。然而該公司將商用單車停泊於公共空間,到底是否合法,有否違反相關法規,不得而知。熱血公民主席、立法會議員鄭松泰接獲當區居民投訴,致電查詢負責單車停泊位置的運輸署,了解有關情況,運輸署回覆指單車位是公共使用的,如果認為有人非法佔用或者非法商業行為,可以報警,與運輸署無關;鄭松泰追問署方是否曾經與有關公司洽商,署方回應資料上面無顯示,並不斷重申單車位是公共使用的。

就此事本報亦向相關部門查詢。食環署指難以就個別事件作出回應,除非進行不同部門的聯合行動,例如民政署、地政署等,進行清理,一般來說不會就個別的單車違泊進行處理,本報記者追問署方是否一早知悉事件,署方未有確實答覆。本報亦向沙田區議會查詢,政府是否就gobee.bike使用公共單車停泊位置諮詢當區區議員,有關職員指需要翻查文件才能回覆,截稿前仍未有回覆。

除了「共享單車」是否涉發非法佔用公共空間問題外,不少用家試用「共享單車」後,批評收費系統似乎出現問題,有用家在Play Store留言,指「乜都冇講就扣50蚊?冇嘢呀?」、「顯示扣數4百萬幾」等。

(圖片來源:gobee.bike網站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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