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貨佬的開心舞

水貨佬的開心舞

失望,已經成為我們對香港政制、法治的常態。這邊廂曾主席剪布、明日毓民判刑,更不要說其他不同的鬼祟賣港動作了。昨日,掌摑拍攝水貨客記者的兩漢被輕判,本來也在意料之內,但令在下憤怒的,是其親友離開法庭時的洋洋得意樣。


雖然法官認為兩名被告的行為「侮辱性,令人厭惡,認為此風不可長」,但從輕法落,只判社會服務令。從片段看,水貨佬步出法庭後面露笑容,他們的一位親友更在鏡頭前手舞足蹈,大呼「好爽」。這次的判決,無疑是一次「水貨客的勝利」,因為,法律站了在他們的一方。我們可以推想,他們日後只會更肆無忌憚,更猖獗。類似的案件,之前還有愛港力支持者襲擊NOW攝影師,也是輕判罰款$1,500。但古思堯燒國旗,卻被判坐9個月(後來獲得減刑,改判4個半月)。判得那麼輕,還夠膽說此風不可長?我認為法官反而是助長此風了。以上的判例,說明了甚麼?除了顯示「法治已死」,還告訴我們,現今的法律寧可保障一件代表政權的死物,也不保障代表言論自由的人。

水貨佬在跳開心舞,我們呢?

主流傳媒鋪天蓋地抹黑進步勢力,網上有知名網民錄片,將勇武說成暴力、法西斯,一班浪漫的小資產,叫人們包容。教會呢?更不堪。吳宗文說政權是「相對地公義」、林以諾替689拍片護航、高皓正推廣盲目的正能量,地方堂會也好不了很多,各家自掃門前雪,不懂、也不理會社會結構上的不公,繼續關起門,繼續將信仰描述為「個人與神的關係」,扼殺了信仰的公共性。

現實是,水貨佬在跳開心舞。

敵人,像《進擊的巨人》的巨人般來襲,我們要怎樣?漫畫中,有幾次的危機,都是透過主角艾連的「特別能力」化解,但漫畫並不是崇尚英雄,相反,艾連的戰友在故事中相當重要,甚至,艾連沒有了戰友的協助,根本不能渡過危機。「元氣彈式」社會運動已經不合時宜,我們當醒覺自己的身份,我們未必人人都是悟空、艾連,但也努力訓練自己,在艾連「戰鬥」的時候,盡力支援他吧。

最後,水貨佬,我跳你老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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