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飛:831不存在未實施就改變

李飛:831不存在未實施就改變



部分立法會議員今日(5月31日)去深圳與北京官員會面討論政改,在閉門會議之前,大會派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的發言稿。李飛表示人大831決定,是廣泛聽取香港各界的意見,以及長時的研究後作出,是審慎的決定,不存在未實施就加以改變的可能性。似乎泛民期望在關鍵一刻出現峰迴路轉,相信是不切實際。

李飛指出,831決定是遵從基本法規定,必須貫徹落實,他強調人大除了有政制發展的決定權之外,亦有基本法解釋權。李飛指雖然831決定不是解釋,但就蘊含人大常委會對於基本法的權威理解,有不容挑戰的法律效力。

特首候選人要獲過半數提委提名備受質疑,但李飛就認為這做法,是符合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原則。他重申提委會是一個機構,一個機構去提名特首候選人,必須得到過半數成員支持。

對於現時的政改方案,李飛認為已經吸納了社會各界的意見,並有超過半數市民支持,對於有人認為意見,例如公民提名沒有被採納,他認為公民提名是對提委會進行根本性改造,是違法基本法,故沒有接納。

李飛又指今次政改,是支持還是反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試金石,是轉向合作共贏正道,還是繼續走對抗俱損歪道的分水嶺。如議員投反對票,李飛認為是剝奪500多萬香港合資格選民在2017年普選特首的權利,他希望在這歷史時刻,大家回到基本法的軌道上,共同捍衛香港來之不易的法治,共同維護作為香港法治之魂的基本法。

(now新聞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