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屯門女生阻警判守行為 官指旅客過多責任在於政府

光復屯門女生阻警判守行為 官指旅客過多責任在於政府

一名16歲女生被指於今年2月8日參與「光復屯門」期間,於屯門時代廣場用雙手撐著扶手電梯阻撓警員通過,原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但因被告承認案情,控方今不提證供起訴,,女生獲准以1000元現金簽保守行為12個月。 

裁判官水佳麗指,干擾旅客及店舖的行為對旅客及店舖不公,「啲旅客點知佢地入嚟令香港人咁大壓力?」但裁判官又指,旅客過多責任在於政府身上,並勸該女生日後要做「真正有用嘅事」。 

案情指,被告於2月8日「光復屯門」行動中跟隨遊行人士到屯門時代廣場南翼時,見警員打算乘搭扶手電梯上商場三樓,於是站在電梯一端展開雙臂,捉住兩邊扶手不讓警員乘搭扶手電梯,其後警員將她拘捕。


讀者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