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劏房續租加幅修訂為最多10% 陳帆稱不會撤回草案

若劏房續租加幅修訂為最多10% 陳帆稱不會撤回草案


行政會議建議並由行政長官指令向立法會提交《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以規管劏房的住宅租賃,包括強制規定分間單位業主與租客簽立訂明雙方權利和責任的書面租賃協議;為租客提供為期4年的租住權保障;限制續租時的租金加幅,規定須參照差餉物業估價署編製和公布的私人住宅物業租金指數變動,並以15%為上限;以及禁止業主向租客濫收公用設施費用等。

對於加幅上限為15%被指太高,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出席電視台節目時表示,若立法會最終通過修正案,下調加幅至最多10%,當局不會撤回草案。

陳帆表示,既然修例是出發點,是為了保障社會的弱勢社群,就不會撤回草案,因為撤回的話初心就沒有了。

政府在上周五將條例草案刊憲,以期於下星期三(7月14日)在立法會首讀,如條例草案在今個立法年度內獲立法會通過,預期該修訂條例最快會於2021年底或2022年初實施。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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