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方回應新修訂個人所得稅法 稱考慮續對港澳台人士作優惠安排

中國官方回應新修訂個人所得稅法 稱考慮續對港澳台人士作優惠安排

中國最近新修訂個人所得稅法後,在中國居住滿183日,須就其在中國及境外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明年1月1日生效。財政部稅務總局今日(9月30日)就被問到,當法例實施時,對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人士是否還有優惠安排。

財政部稅務總局發言人表示,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對境外人士納稅問題有特殊優惠規定,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個人,其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所得,可以只就由中國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支付的部分繳納個人所得稅,境外支付的部分不需要在中國境內繳納個人所得稅。

發言人續指,為保持政策穩定性,下一步在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時,將考慮繼續對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人士作出優惠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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