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通過新稅務法案 在中國住滿183日需申報全球收入

人大通過新稅務法案 在中國住滿183日需申報全球收入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由明年1月1日起,任何人在中國住滿183日,他在境外所有收入都須於繳交個人所得稅。而經常在中國居住的香港人可能受到影響。

全國人大常委會以157票贊成、2票反對、11棄權,通過《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明年1月1日生效。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明年1月1日起,任何人在中國居住滿183日,即會被定義為「稅務居民」,要就他在全球的境外收入所得,包括在境外的存款利息、股息及出租出售物業等收入,均需要在內地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年收入不超過30000元人民幣的人士需繳稅5%、超過50萬應繳稅率增至35%,年收入達96萬人民幣或以上的稅率達45%。此外,個人獲得的利息、股息、房屋放租所得租金,以及偶然所得,需繳納20%稅款。

而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指,在中國工作的港人,若能證明居住地以香港為主,預料可獲豁免。新稅法給予港人五年寬限期,即在2024年才需要申報全球收入,並繳交稅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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