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暴動案再多15人判刑 5人入教導所10人囚46至49個月

油麻地暴動案再多15人判刑 5人入教導所10人囚46至49個月


2019年11月18日晚上理大外圍爆發示威,大批示威者在油麻地彌敦道及窩打老道交界聚集,213人涉嫌參與暴動被捕。

其中15名被告,包括11男4女,案發時14至24歲,當中14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較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今日(10月7日)在區域法院判刑,5人被判入教導所,其餘10人判監46至49個月。

警方回應判刑時表示,被捕的213人分拆17宗案件審訊,今日是第12宗法庭判刑。至今165人被裁定暴動罪成,11人被判入教導所,147人被判監29至64月,另有7人等候判刑。

他們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 799/2020,DCCC 46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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