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接逾300宗消費券投訴 涉重複扣錢及設最低消費

消委會接逾300宗消費券投訴 涉重複扣錢及設最低消費


消委會公布,截至10月初接獲逾300宗與消費券有關的投訴,當中投訴電子支付平台服務佔約40%,其次是餐飲食肆消費以及購買電器產品,如商戶自設最低消費,亦有市民使用消費券結時被重複扣錢,又或申請退款時做法不一。

有人到餐廳用膳並以消費券結帳,但職員稱未收到款項,要求再次支付,及後該名市民發現被重複扣錢。亦有市民在酒樓飲早茶後欲以消費券結帳,但店方指消費券的最低消費額是港幣100元。

消委會向四個電子支付平台查詢,八達通方面指由於運作模式不同,退款安排由交易雙方協商及決定。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及 WeChat Pay則稱,退款項直接傳入平台的消費券戶口。

另外,四間支付平台重申商戶不應設定最低消費額,如接獲投訴會調查,有機會終止與有關商戶合作。消委會建議,商戶及電子平台應汲取首輪消費券的經驗,增加人手回應查詢,以及設立服務熱線,協助不善於電子付款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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