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大學校委會今日(10月27日)再次舉行會議,會議在晚上結束之後,主席梁智鴻仍未交代下一任主席任命安排,但就提到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因兩度違反保密協議,故此不讓他參與會議中的保密項目。
最後一次主持校委會會議的梁智鴻稱馮敬恩兩度違反保密協議,第一次是在7月28日,在衝入校委會前將消息向外公佈,而上次則洩露了校委會會議內容,他指馮敬恩要求給予時間諮詢法律意見,而校委會表示同意,但由於馮未能做到保密承諾,故會議好難做到自由討論,所以通過保密的會議項目就不讓馮參與。梁智鴻強調馮仍是委員會的一部分,並希望他在下次會議時,對洩密事件作出交代。
馮敬恩指校委會在他未有法律諮詢的情況下,就對他作出了初步的處分,禁止他參與會議中通過保密的項目。他指根據香港大學條例及章程,校委會是無權在裁決前作出處分,又指無條例賦予校委會權力去充當司法角色。
馮敬恩指校委會可以將成員排拒於會議討論之外,未來校委會主席就可以將所有議程列為保密項目,用作排除異見者,對此他非常之擔心,他呼籲各界關注新任校委會主席任命的事務上。
(港台新聞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