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未完稅香煙入境 51歲旅客判監40日

帶未完稅香煙入境 51歲旅客判監40日


一名入境女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11月13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40日及罰款4000元。

海關人員於10月12日在羅湖管制站截查一名51歲抵港女旅客,在她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4381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7900元,應課稅值約144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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