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截圖不一定要援引出處 蘇錦樑:網絡23條惠及大部分二創

澄清截圖不一定要援引出處 蘇錦樑:網絡23條惠及大部分二創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今日於中共喉舌《大公報》撰文,以「版權修訂 所為何事?」為題,再度為俗稱「網絡23條」的《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解話。他在文中指有關條例是要引入傳播權利,同時確保豁免合宜,合理平衡各方權益。 

蘇錦樑指現時的《版權條例》,只適用於「涉及複製品」之侵權行為,對於不涉及複製品之,非法串流(streaming)盜版,現時法律並不清晰。而修訂之草案是建議引入傳播權利及相應刑事條文,以保障在數碼環境傳遞版權作品的內容,猶如在實體世界一樣。蘇又指草案已加入多項豁免,包括戲仿、諷刺、營造滑稽和模仿、評論時事和引用,「惠及絕大部分「二次創作」和日常社交分享行為」,因為可明確免除法律責任。 

對於網民擔心日後「截圖」需要援引出處,蘇指可以給大家肯定的答案,那就是「如非切實可行,不一定要援引出處」,而且草案對刑事責任的門檻更清晰,因為「如不知道有侵權情況或不取代原作品構成經濟損害,就不會招致刑責。」

 蘇又「引用」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資深大律師之看法,指若「大家理性地看民事訴訟和刑事責任的風險,其實低到不得了。」他又指有關議案已三度公眾諮詢,兩個法案委員會已開35次會議,若這次立法最終無功而還,則日後的版權保障,不知何去何從。


(圖片來源: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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