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用鐳射筆照射警員 判囚3月准保釋等候上訴

男子涉用鐳射筆照射警員 判囚3月准保釋等候上訴



去年11月28日,有團體在中環遮打花園發起集會,聲援理工大學的被捕人士。一名28歲男子被指在遮打道兩度用鐳射筆照向警員共40秒,今日(12月1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罪成,監禁3個月。

被告就定罪提出保釋等候上訴,獲裁判官批准。被告准以4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

裁判官稱被告管有的鐳射筆共有4種模式,但被告2次均是用綠光照射警員,可見其是故意切換到攻擊性較高的光束。

對於被告稱指因被警方用強光照射而感到難受,原本想以普通白光還擊,但不小心錯誤開啟綠光,裁判官不接納有關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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