鯰魚魷魚扮石斑鮑魚 餐廳及東主被判罰款

鯰魚魷魚扮石斑鮑魚 餐廳及東主被判罰款


一間餐廳及其東主和另一餐廳在營商過程中,供應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食品作銷售用途,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昨日和今日(12月2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兩間餐廳分別被判罰款4000元及2000元,而該名餐廳東主則被判罰款4000元。

香港海關早前採取行動,派員巡查全港各區食肆及進行試購。行動期間,海關人員在兩間分別位於大埔和上水的餐廳試購聲稱為「石斑」和「鮑魚」的食品,並將樣本送往政府化驗所作檢驗。

化驗結果證實,海關人員在上述餐廳所試購的食品分別為鯰魚和魷魚,與聲稱不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