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電一腦進出口管制正式實施 違例者可被罰款20萬監禁6個月

四電一腦進出口管制正式實施 違例者可被罰款20萬監禁6個月


《廢物處置條例》下有關「四電一腦」電器廢物,即被棄置冷氣機、雪櫃、洗衣機、電視機、電腦、打印機、掃描器及顯示器的處置牌照管制、進出口管制及指定廢物處置設施棄置禁令,今日(12月31日)起正式實施。

環保署表示,由今日起,除豁免情況外,任何人貯存、處理、再加工或循環再造(不包括修理)電器廢物,均須取得環保署根據法例發出的廢物處置牌照;進口或出口電器廢物亦須領有環保署發出的許可證。此外,堆填區及其他指定廢物處置設施(例如廢物轉運站)不再接收和處置電器廢物。

根據《廢物處置條例》,任何人未領有牌照而處置(包括貯存)電器廢物,或未領有許可證而進出口電器廢物,則屬違法,首次定罪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

截至12月30日,已有8間公司獲環保署發出牌照處理、再加工或循環再造電器廢物。環保署正處理另外9宗電器廢物處置牌照及兩宗進出口許可證的申請。

此外,環保署較早前聯同其他相關政府部門突擊巡查多個廢物棄置黑點及回收場。行動期間,並未發現電器廢物的棄置有明顯增加。環保署會加強巡查這些廢物棄置黑點及回收場,以打擊任何非法棄置電器廢物的情況。

涵蓋「四電一腦」受管制電器的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已於今年8月1日開始實施。政府為配合計劃而興建的廢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及回收設施WEEE‧PARK自去年十月開始運作,至今年12月底已累積處理約11700公噸廢電器電子產品;如單以計劃實施首5個月計,其處理量近6900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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