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放棄起訴斬傷麗麗疑犯

律政司放棄起訴斬傷麗麗疑犯



虐殺花貓miu miu案件昨日(1月2日)早上得出裁決,兩名青年被重判入獄16個月,當一眾愛護動物人士對判決感到欣喜的時候,卻於昨晚跌回地獄,因為傳出律政司正式放棄起訴兩名涉嫌殘害花貓麗麗的疑犯,二人毋須再返警署報到。

麗麗虐貓事件發生於去年八月,當時得四個月大的花貓麗麗,於荃灣被狂徒斬去右腳,慘案發生後一個星期,警方先拘捕一名40歲姓陳女子,並在家中檢獲疑似兇器,及後再有一名59歲姓盧男子自首,二人當時涉嫌殘酷對待動物,被警方調查。慶幸麗麗經過手術之後終度過危險期,並成功站起來,惟日後只能做一隻三腳貓。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NPV)主席麥志豪,昨晚於facebook率先披露兩名犯人無條件被釋放消息,但他表示不會放棄,並會在今天與警方及律政師聯絡,如果回覆不滿意,揚言會有較激烈行動。

麥志豪醫生今早以十八區動保專員身分出席港台節目《千禧年代》時,也表示今天會跟進有關案件,聯絡律政司了解為何不作出起訴和無條件釋放兩位疑犯,是否在檢控程序中有出錯。另外他在評論昨日的判決時,表示社會是需要進步,法官的判決正正表示現時社會對動物生命的態度,有需要出改變,他又再次重申,成立動物警察是刻不容緩。

(圖片︰Atwood 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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