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孫中山先生推翻滿清政府,建立中華民國後,中國本可發展出自由民主政體,但在當時的現代化進程中,「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思考模式主導了改革方向。早在嚴復的時期,雖然穆爾(J.S. Mill)的著作《論自由》(On Liberty)已被翻譯過來,但嚴復等並沒有好好處理穆爾的悲觀知識論(pessimistic epistemology)的問題。「悲觀知識論」為英國自由主義學派的基本理論根據,但這種知識觀並不切合中學的「體」,因而備受忽視。因此,雖然五四運動高舉民主與科學,但「體用論」卻延續了儒家思想的道德理想主義,亦即中國要發展的自由民主政體必須契合中國的文化傳統 --- 儒家道統。他們找到的就是康德(Kant)、盧梭(Rousseau)、黑格爾(Hegel),甚或是馬克思那種倡議「道德理想主義」的路線所推祟的自由民主想法。這條路線是當時的中國馬克思主義者、中國自由主義者及新儒家思想繼承和倡導者所能接受的。
康德所倡議的是個人道德主體的自由。他認為人每一個行為都是道德理想與慾望之間的抉擇而產生的結果。當一個人選擇了合符道德的行為,表示他戰勝了個人的慾望,得到了真正的自由,同時亦証明了人是擁有部分上帝的「善」的意志。若社會上每個人都可以如此的話,則可以達至康德心目中的「善」的國度。黑格爾的思想更把康德和盧梭的理論深化。他認為一個人的道德精神的成長,以至國家能達至真正的「善」的國度或普遍的「善」的意志,是需要一個原始混沌的自我,經歷不同階段的反省與自覺的掙扎,最後達到「絕對的精神境界」(Absolute Spirit),即上帝的「善」。他們都相信人雖然受制於慾望,但卻有其道德自主的一面。假若每個人都可以作道德反省,一個「善」的國度並非遙不可及的。而一個「善」的國度可帶來絕對的自由、絕對的民主政體。這是就由「樂觀知識論」引申出來的「樂觀目的論」(optimistic teleology)。
康德、盧梭及黑格爾的政治理念正好契合了中國儒家思想的「大同社會」 --- 一個可趨向善(corrigible)的社會。他們的樂觀知識論及樂觀目的論和儒家思想沒有本質上的分別。所以,相對洛克(John Locke)及穆爾(J.S. Mill)而言,他們的自由主義觀點更適合中國的現代化發展。然而,除了康德以外,盧梭及黑格爾的思想均被質疑會否推引出「極權政體」的問題。簡言之,這種政治信念把所謂社會或是國家的普遍的「善」,高舉並凌駕於個人的自利的慾望之上。換言之,這種政治理念並不接受個人的、而有異於普遍的「善」,更遑論個人的自利慾望。更重要的是,他們的理論引申出後來的馬克思的共產主義。
無論在知識論及目的論上,馬克思和黑格爾都是採取樂觀的態度,認為假若掌握客觀真理,社會最終是可以改變的(corrigible),並朝向絕對的「善」發展。他們不同的地方是黑格爾認為帶動個人繼而改變社會的是人的理性、人的道德意識。相反,馬克思覺得這些全都是假象!人的理性或意識是來自人的工作、生產方式。人透過開墾大自然而開始慢慢認識自己,而透過工藝創作可以找出更真實的自我。但當生產變得越來發達,生產關係越來越復雜後,人開始失去了自己,最後生活在「虛假意識」下,既不能找出人生的真確意義和方向,亦甘於被不公平的生產關係剝削。因此,馬克思反對黑格爾所倡議的精神上的反省與自覺,並認為這些所謂「精神意識」只是一些虛假的意識;反之,他提出「階級鬥爭」的革命理論,藉此推翻扭曲人類生命意義的不公平的生產關係,最後建立一個理想的烏托邦。
事實上,生於十九世界末、二十世紀初這個動蕩年代的知識分子,很多都不滿當時社會上種種不公平的制度,故深受馬克思的批判思想及其共產主義烏托邦理想吸引。當中,不少是儒家思想的信徒。由於黑格爾與馬克思的政治理念都是指向一個美善的大同世界,吻合中國的儒家思想的樂觀知識論及樂觀目的論,所以他們最大的爭論只停留在「唯物」與「唯心」的論點上。當時,積極參與社會政革的人,大多贊同唯物的路向,並同意階級鬥爭可以改變中國,如梁漱溟為其中的一個表表者;至於,支持唯心的儒學代表人物則有熊十力。他於1949年後,還是留在中國。
主要參與資料:
Thomas A. Metzger, The Western Concept of the Civil Society in the Context of Chinese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