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9月21日,即元朗721事件發生後兩個月,有示威者在元朗聚集。期間,兩名途人遭在場示威者「私了」。警方拘捕一名28歲男子,控以「非法集結」、「暴動」及「傷人」罪。
被告早前承認控罪,今日(1月7日)於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4年9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與示威者的行為完全是暴民心態,自以為有高尚理念便肆意傷害他人,令其痛心人類文明是何等脆弱。法官又指,被告依仗人多勢眾為所欲為,向其認定的異己施以暴力,破壞社會安寧,是主要干犯者,令受害人身體及心靈都受損害。
案件編號:DCCC 18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