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禁過量攜帶4種藥物出境

澳門禁過量攜帶4種藥物出境


澳門由明日(1月8日)起,禁止以個人自用或消費貨物的名義,自攜過量的4種抗疫藥物及用品帶離澳門。

行政長官批示限制止痛退熱藥5盒或5瓶、複方感冒藥5盒或5瓶、化痰止咳藥5盒或5瓶、新冠快速抗原檢測試劑5盒帶離澳門。

澳門疫情防控過渡期將於明日結束,聲明指,雖然目前澳抗疫藥物及用品的供應緊張情況得到一定程度紓緩,但考慮到澳門居民對抗疫藥物及用品仍維持需求,加上鄰近地區有藥物供應緊張的情況,為進一步保障居民用藥需求,防止抗疫藥物及用品被大量帶離出境,行政長官作出上述批示。

鑒於部份澳門居民長期在外地居住,或需定期回澳就診及獲處方需長期使用的止痛或化痰止咳等藥物,然後帶回居住地使用,倘上述出境人士能出示醫生處方證明有醫療需要,則自攜出境的藥物的數量不受本次限制措施影響。

(圖片來源:澳門新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