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香港的殮房系統出錯頻仍,為了亡羊補牢,公立醫院遂在2010年先行引入RFID識別帶,凡是未經過認領手續的遺體送出殮房門口時,均會觸發警報以提醒職員。
RFID技術也廣泛應用於香港的公共圖書館的書籍管理上,此外,寵物晶片、機場行李運輸系統、貨櫃碼頭、工業生產乃至屠宰場,現也普遍運用RFID來提高管理效能。
RFID是一項非常成功的技術,用來管理屍體、禽畜、貨物就事半功倍,但若用來管「人」卻會引來巨大的爭議,以致國外有不少民權組織都發起「Stop RFID」運動。
這個問題在香港的政治和法律環境下,尤其顯得尖銳。香港不是一個民主政體,經歷過雨傘革命後,香港政府的法西斯本質表露無遺,在行政權力不受有效制衡的情況下,公民的個人資料越容易取得,越有效於「管理」,無疑就是助長政府濫用權力,以及加強對公民的鎮壓。
政府現時提出換證的理由是牽強的,這一點輿論界已經有很多的質疑。政府官員在回應外界質疑,特別是個人資料外洩的問題時,強調未來的RFID存取會先由光學閱讀器「解鎖」才能進行,故不存在「遙距監控」的問題。但這個說法同時亦暴露了換證的一大荒謬:既然更新後的身份證還是要採用類似接觸式的讀取,那麼這樣的技術和現時行之有效的接觸式IC晶片有什麼太大的分別?值得勞師動眾,耗用數以億計的公帑來更換嗎?
由此可見,如果政府不是嫌錢腥的話,搞所謂的RFID,其動機肯定是不單純的,值得注意的是,未來的新身份證還要儲存一幅可用作人面識別的高解像度相片。身份證技術需要升級的最大考慮應該是防偽問題,但香港的智能身份證推出超過十年,從未被破解過,而未來推出的新證,事實上也沒有怎麼樣去全面提升防偽,反倒是加入了一大堆加強管理和控制公民個人資料的技術,其意圖可謂是別有用心。
事實上,在身份證明文件上使用RFID,香港並非獨一無二,舉例說,日本國住民基本台帳就已經採用了RFID,此外,不少國家的電子護照,近年也陸續引入RFID技術。
但香港有一項特別之處,也就是採用RFID最要害的地方,就是在於,根據1980年後修訂的法例,香港居民必須隨身攜帶身份證,否則便是違法。
像香港這樣強制給公民「一人一證」制訂身份證的國家,在當前「人權至上」的世界大勢下,只剩不下十多個,而在這些國家裡面,強制要求公民隨身攜帶身份證備查的,恐怕只剩下香港一個了(筆者水平有限,如有錯懇請指正)。
在這樣的法律環境下,在2018年後的香港,每一名走在街頭的香港人,都會在身上附有一塊RFID晶片,其狀況恍如今日躺在公立醫院殮房內的屍體一般,不論男男女女,老、中、青,一「人」一塊RFID,無人執輸,永不落空。
在身份證內加入可供遙距偵測的RFID晶片,並通過法律強制公民攜帶,這樣的做法無疑等於把香港人等而視之於殮房內的死屍、街上讓人牽著的貓狗、機場輸送帶上的行李貨物,甚至屠宰場內等待宰殺的豬、羊、牛、馬。
如果新證一旦更換,2018年後的香港,將會是全球唯一徹底實現《1984》或《動物農莊》的試驗場!
這樣的做法,無疑代表著港共政權,要向香港人的自由和尊嚴全面宣戰!
故此,筆者強烈認為,香港政府必須立即撤回2018年更換智能身份證的計劃。
如果政府強行把有關計劃帶去立法會財委會「闖關」申請撥款,財委會的議員應當斷然否決之!
除此之外,香港政府更加應該檢討《入境條例》17C及17D的規定,強制隨身攜帶身份證備查的規定源於1980年英治政府取消「抵壘」政策,為了有效防範大量中國偷渡者進入香港,港府修訂有關法律,規定滿15歲或以上持香港身份證者必須即時隨身攜帶身份證備查,未能出示將構成違法,可被即時逮捕。
但時至今天,中國偷渡潮早已式微(來香港的中國大陸人現在都是「自由行」合法入境了)。除此之外,隨著香港政府的人口登記資料庫全面電腦化,通過指紋等方式核實一個人是否香港居民,也並非十分繁瑣的事情。
所以《入境條例》17C及17D的立法原意在今天已經變得毫無意義,反而變成政府騷擾公民,甚至打壓民權的利器,在雨傘革命期間及後,警務人員濫抄身份證,濫捕拒絕合作的市民,完全反應了這一點。
故此,筆者強烈認為,《入境條例》17C及17D,根本上就應該被廢除。
RFID身份證關係的不僅僅是香港人的私隱問題,這更加是香港人最後的自由及尊嚴之戰,Stop RFID,拒絕換狗牌,必須要納入香港議會內外的抗爭議題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