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新聞疑似武斷報道槍擊案

無綫新聞疑似武斷報道槍擊案


今早於「村民點諗」專頁見到一張截圖,是無綫新聞對漆咸道南槍擊案的現場報道。專頁問:「既然TVB咁多嘢要懷疑,點解開槍現場前唔加番懷疑兩個字?」

真是一言驚醒夢中人!既然無綫新聞部總監袁志偉疑似因為新聞部報道七警暗角打人一事,疑似向下屬訓示過「我哋憑乜嘢,吓?話個警員將佢拖至暗角,拳打腳踢呀?你係個警察心裏面嗰條蟲呀?」而應該多用「『懷疑』、『涉嫌』、『相信』」字眼,今天無綫新聞對槍擊案的報道,其實亦疑似相當武斷,有違疑似袁氏凡事存疑的精神。

首先,報道指「大批身穿避彈衣的警員正在現場調查」。請問無綫記者有沒有上前要求每位看似警員的人士出示委任證?須知道警務處網頁寫明即使警察身穿軍裝制服,市民亦有權向其索閱委任證核實身份,這意味了即使身穿制服也可能是冒警,所以才須要進一步認證。索閱了委任證還不夠,記者還要打電話去就近警署查問警員身份,因為連委任證也可能是偽造的。無綫如果沒有進行此核實手續就撰寫報道,小心會再被疑似袁氏責備啊!

另外,無綫怎麼知道那些疑似警員正在穿避彈衣呢?那件衣物的外貌像避彈衣,不一定就是避彈衣,可能是某高價格型人品牌2011年推出的潮流衣著──「避彈衣款式羽絨褸」呢?而且,請問無綫有沒有抽樣調查該款衣物,交給專業人士測試,去鑑定它是不是一件真正能防彈的避彈衣呢?有報 道指市面上有假避彈衣出售,如果測試過證實是無防彈作用的假貨,無綫新聞就應該如實報道「大批疑似警員身穿假避彈衣」才算是專業。

大家可能會說,動輒聘用專業人士測試,對一間新聞機構來說成本太高了,那最起碼是不是應該上前詢問那些疑似警員:「請問你身上穿的這件貌似避彈衣的衣物,是不是真正能夠防彈的避彈衣呢?」報道才算比較踏實一點、有力一點?如果沒有詢問就亂寫,小心會再被疑似袁氏責備啊!

按照這邏輯推演下去,其實即使無綫記者親眼目睹警員與歹徒對決一刻,看到警員拿出手槍、聽到槍聲,也不能夠斷定警員有向歹徒開槍的。首先,那支手槍只是看來像真槍,不拿去檢查都不知道虛實。假槍氣槍大家不是常常見到嗎?或者,那支疑似手槍其實是一個手槍形風筒呢?市面上是真的有這種產品的:


你問那條電線在哪?可能藏了在衣袖裏,或者新型號是沒有電線的,這就要詢問那個疑似警員才知曉了。

因為人眼是沒有可能看到子彈發射的,聽到槍聲,也可能是那個疑似警員的放屁聲而已。你會問,人放屁怎麼可能如此大聲,太牽強了吧?這樣講就不對了。連公眾清清楚楚看見警員將人抬至暗角拳打腳踢的片段,疑似袁氏都認為證據不足、過於武斷,那麼聽到槍聲又怎算是有足夠證據說那支槍有發射過子彈?起碼都要拿走槍支去化驗才能證實吧?況且,我們又不是疑似警員「心裏面嗰條蟲」,又沒有訪問過他,豈能一口咬定該疑似警員平時放屁的聲音不像開槍聲呢?

總言之,無綫新聞今早對漆咸道南槍擊案的報道,疑似過份粗疏,奉勸無綫新聞部員工認真學習袁氏凡事存疑的精神,好好檢討一下報道手法,不要將無綫新聞的金漆招牌毀於一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