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老不尊非禮孫女 八旬祖父判囚40個月

為老不尊非禮孫女 八旬祖父判囚40個月


一名八旬老翁涉嫌自2013年開始,趁與年幼孫女獨處時,非禮偷摸孫女胸部及私處。經審訊後,被告早前被裁定3項非禮罪罪成,今日(1月12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40個月。

法官王詩麗斥被告為老不尊,行為有異倫常十分可恥,又指被告作為事主祖父,年紀較女童大68歲,他卻違反誠信,濫用事主信任,趁事主父母墦時不在港,一而再,再而三犯案,形容案情嚴重。

81歲被告代號「T.S.H」,被控於2013年1月至2018年7月間,在香港3度非禮當時4至10歲的X。

案情指,女童的父母於大陸定居,為讀書方便,4歲起與居港的祖父母等人同住。案情又透露,X曾向嫲嫲透露事件,但遭漠視,直到暑假時向父母哭訴,嫲嫲卻反斥X冤枉被告,更要求X向被告道歉,否則不能再留港。X於2021年4月向學校老師投訴,獲轉介至社工跟進後報警。

案件編號:DCCC 105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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