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偷影女子 官指拍攝角度距離非違公德判無罪

休班警偷影女子 官指拍攝角度距離非違公德判無罪


一名休班警員涉嫌於去年2月,在馬鞍山新港城4期商場用手機偷拍年輕女子。他否認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以及屬交替控罪的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今日(1月1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獲判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指被告的拍攝行為,雖為一己私慾及立心不良,冒犯女性且令人厭惡,但行為未達致不誠實或有違公德而需負上刑事責任。

控方指於被告的手機內,找到13張拍攝到女事主的相片,另有8張被删除的照片。裁判官考慮到涉案相片並無拍到事主裙底,拍攝角度接近水平,且與事主有一定距離,難講得上是影裙底,亦不是須在異常角度才拍到。

47歲被告區文浩,被控非法拍攝私密部位罪,及屬交替性質的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2月9日在馬鞍山新港城4期商場的「Market Place by Jasons」內,為了性或不誠實的目的,且未有獲X同意,有意圖地從X衣服下方用手機拍其私密部位;他又被指同日同地作猥褻及令人憎惡,並有違公德的行為,即用手機拍X臀部和大腿。

案件編號:STCC 137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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