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黃世澤煽惑不投票帖文 38歲男子獲判緩刑

轉載黃世澤煽惑不投票帖文 38歲男子獲判緩刑


一名男子在2023年區議會選舉期間,於其個人網上社交媒體專頁轉載一則煽惑他人杯葛區議會選舉的帖文,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被告今日(1月15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判入獄兩個月,緩刑18個月。

38歲被告文榮鋒,報稱電腦程式員,今日承認一項罪名,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判刑時表示,本案所涉罪行性質嚴重,惟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他求情因素,遂判處緩刑。

案情透露,文榮鋒在2023年10月31日,即2023年區議會選舉的選舉期間,於其個人網上社交媒體專頁轉載一則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帖文。

廉署調查發現,帖文原本由黃世澤在選舉期間於兩個網上社交媒體平台發布。文榮鋒發布的貼文並附有一項超連結,內容為黃世澤於一個社交網站頻道煽惑他人在2023區議會選舉中不投票的直播影片。

黃世澤涉嫌在2023年區議會選舉期間,分別於三個網上社交媒體平台展示上述影片及兩則帖文,內容均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因黃世澤已離開香港,廉署早前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他。

案件編號:FLCC 204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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