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在上星期結束的國際消費電子展(CES)上,大陸廠商ZTE(中興通訊)和TCL宣佈將會在歐洲市場,推出使用FireFox OS平台的入門級手機。在智能手機使用普及的香港,感覺上只是Apple iPhone和Android兩大陣營之爭;但純以出貨量計算,主要生產智能手機的 Samsung加上Apple在2012年第二季全球市場佔有率,不過35%;在智能手機市場有如江河日下的Nokia,在入門級手機的市場銷情其實仍有增長,總出貨量穩佔23%;而ZTE及TCL合共已搶得約8%的市佔率。
承繼自Netscape的非牟利組織Mozilla基金會推出FireFox OS,在缺乏一線大廠支持的情況下,能否在不那麼重視Apps的入門級手機市場突破而出?似乎不甚樂觀。首先在入門機平台上的競爭激烈,除了同樣以Linux為核心的Ubuntu Phone,和HP放棄Tablet市場後開放源碼、承繼自Palm平台而技術頗為成熟的webOS,還有Intel偕同Nokia在2011年放棄MeeGo後,改與Samsung共同牽頭開發、欲以取代Symbian的Tizen平台等,統統都是以入門級手機市場為目標。
加上本身俱為開放源碼的Android,其開發及技術門檻已低至大陸山寨工廠,已能在零售價僅為$500 人民幣以下的手機中,直接使用Android 平台,令「入門手機專用」平台的吸引力大減。
另一個角度觀之,一直以Android為主要開發平台的ZTE和TCL,突然表態支持FireFox OS,有可能是 Google一直拒絕對使用Android平台的手機生產商,提供專利法律保護的反彈。在歐美市場,Samsung和Apple一直在多宗侵權官司上互相指控,各地法院互有勝負,導致荷蘭曾禁售 Samsung Galaxy系列產品;德國也曾禁售iPhone和iPad。Microsoft則指控台灣HTC使用的 Android平台侵害其擁有的專利,結果和解後HTC需就每部手機向Microsoft支付$5美元的使用授權費。還有Oracle直接控告Google,指Android使用Java侵權,和Nokia、LG、Samsung、RIM、Kodak等公司互相控告,正在進行中的數十宗官司,全部與手機平台的專利權事宜有關,足以說明二三線手機硬體生產商,在無法創造品牌效應令產品增值、惡性價格戰無日無之的情況下,還要承受跨國大企業施加的法律風險。
Google在2011年併購在1980年代發明移動電話系統的Motorola手機部門,以取得大約17,000項手提電話相關的專利權,曾經令部份廠商以為Google終於肯承擔Android平台的法律風險。而去年8月,Google曾入稟控告Apple侵權,不過在10月時自行撒銷訴訟,並未公佈原因。時至今日,LG、HTC、Samsung、Acer等11家廠商,均已屈服在 Microsoft的法律威脅之下;Apple與Samsung互相步步進迫,顯示Google並未能有效地阻止或保障使用Android系統的廠家之法律安全。加上Google選擇與Samsung、LG、Asus合作推出Google品牌的Nexus產品,進一步加劇競爭,令不少二三線廠商對Google和Android心灰意冷。
近年眾多與軟件專利權相關的官司,已令業界對專利權制度質疑加劇,公眾要求專利權制度改革的呼聲日高。但對於手中並無甚麼談判籌碼的ZTE、TCL等廠商來說,加入由非牟利組織開發的FireFox OS陣營,會否純綷是向Google用腳示威,務求Google為硬體廠商承擔更多法律風險的姿態?看看年中會不會真的有採用FireFox OS的手機大規模推出,自有分曉。
(圖片來源:Linux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