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諮詢公眾意見 要市民自行提供科研數據?

政府諮詢公眾意見 要市民自行提供科研數據?



筆者平日從電視或報章新聞看得政府官員與權貴那副高高在上的嘴臉多,親眼看見還是第一次。1月22日,筆者出席建議規管嬰幼兒食用產品聲稱的公眾諮詢會,所謂「公眾」諮詢會,筆者天真的以為政府歡迎各界人士表達意見,可惜筆者得到的,只是一堆「大石擲死蟹」的回應。

當天會內,筆者以政府就《香港守則》(註1)還未能實施為例,批評政府漠視母乳媽媽聲音為開場白,食物安全中心顧問何玉賢醫生便於回應中只拿著這一點來遊花園,將規管商人推廣嬰幼兒配方產品的責任推卸到負責草擬《香港守則》的衛生署,對筆者指出無論「細仔」或「大仔」奶粉的營養聲稱和健康聲稱同樣會誤導家長的論點避而不答,更枉論筆者提出「奶粉商如何研發比均衡飲食更有營養的產品」一問,暗示奶粉商反對規管「聲稱」的論點站不住腳,當日政府代表無人能回應。

然後,食物及衛生局助理秘書長司徒加敏接著回答筆者說,此諮詢文件並非完全以推廣母乳為目的,可是筆者與會前已將文件研讀過好幾遍,明明在文件中的引言寫著「……社會公認母乳餵哺對於確保母嬰的生理和心理健康與社會福祉具有優越性,而嬰兒的早期營養對其長遠健康有重大影響。因此,我們務須避免一些可能會減低母親餵哺母乳的誘因的做法……」(註2)筆者就是要表達給政府知道,這份文件的建議對於增加母乳餵哺誘因是無效的,因為商人的廣告仍然無孔不入,這些產品的包裝和推廣一樣以高價請來明星代言人、繼續賣弄溫情,家長仍然被這些產品形象影響選擇意願。

這場諮詢會,是政府於1月6日發表諮詢文件後,只以不足三星期時間來籌備,而且還是辦公日的工作時間進行,不計主持的政府代表和會內工作人員,出席的人數不足十人,「公眾」的參與明顯不足,發言的只有消委會代表、幾位支持母乳餵哺的團體代表、以及兩位保健食品委員會的代表。

既然出席和發言的只有那麼少,筆者不吝嗇地再次舉手發言,重申「大仔」奶粉的營養聲稱和健康聲稱,有機會誤導家長以為幼兒吃固體食物吃得不好,便可以以奶粉代替,這樣只會令幼兒偏食情況更為嚴重,違背了文件中「推廣健康飲食」(註3)的初衷。筆者想也想不到,何玉賢醫生──一個代表政府的顧問醫生──會這樣回答:「你說偏食情況嚴重,有沒有科學文件提供?如果你有這方面的數據或者研究,我可以參考一下。」要不是當日筆者背負著媽媽牌代表的身份,筆者早就想抗議離場!筆者當時唯有如此回答:「我是一個母親,我會聽到很多不同媽媽的心聲,我覺得你這樣要求是『大石擲死蟹』,我們只是一個平民組織,我如何有財力去做這些research?我現在是代表一眾平民的母親表達心聲。」

何醫生啊何醫生,你當我們是大學還是甚麼大機構,能夠自行進行研究?難道我們一介草民在「公眾」諮詢會表達意見,沒有數據支持便不成意見嗎?何醫生還要繼續說:「我明白你意思,不過我未聽過這樣。」何醫生,你高高在上,未聽過平民百姓的心聲,現在筆者不就是給你說說嗎?市民表達了意見後,做研究的責任不應該在政府一方嗎?

當日筆者的確是準備不足,回家後冷靜下來才想起衛生署曾公佈相關調查數據的報告,根據衛生署報告《飲奶狀況(2012)》,53%家長同意「較大嬰兒配方奶中加入的營養促進兒童大腦發育,而這些營養不能在其他食品中得到」;25.4%家長認為「較大嬰兒配方奶可以代替其他食物提供營養」。(註4)是次公眾諮詢由食物及衛生局、食物環境衛生署、及食物安全中心三個部門共同負責,但居然將衛生署早已發佈的報告視而不見,實在不得不給人閉門造車的感覺。

幸而筆者在爭取母乳權益的路上遇到一位修讀 Public Health 的朋友,現時請他來幫忙做更多資料搜集,希望於3月28日的第二場諮詢會,能夠提供「科學數據」給何醫生,看他又會怎樣回應筆者。

註1:
衞生署於2012年10月26日起就《香港配方奶及相關產品和嬰幼兒食品的銷售及品質守則》(《香港守則》)草擬本進行公眾諮詢,有關結果亦於2014年7月21日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的會議中彙報。

註2:
「香港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嬰兒配方產品、較大嬰兒及幼兒配方產品及預先包裝食物的營養和健康聲稱的建議規管架構」諮詢文件第1章1.4段,Page 1。

註3:
「香港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嬰兒配方產品、較大嬰兒及幼兒配方產品及預先包裝食物的營養和健康聲稱的建議規管架構」諮詢文件第1章1.2段,Page 1。

註4:
衛生署2012年《香港家長餵養嬰幼兒狀況調查──飲奶狀況》報告,” Parents’ Perception and Knowledge about Milk”,Page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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