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周日起BNO不能用在出入境

港府:周日起BNO不能用在出入境


香港特區政府今日(1月29日)跟隨外交部宣布,不承認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分證明,由周日(1月31日)起,BNO不能用於在香港出入境,亦不會在香港獲承認為任何形式的身分證明。

特區政府將由周日起採取以下措施:

(一) 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不能用於在香港出入境,相關香港居民可繼續以其香港特區護照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用於在香港出入境;
(二) 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不得在香港作為任何形式的身分證明,相關香港居民可繼續以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用作身分證明;
(三) 乘客登機前往香港的航班時,航空公司須要求相關香港居民出示其香港特區護照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以作證明;
(四) 未持有其他有效旅行證件的非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可向入境處申領簽證身分書,以作國際旅行之用。

至於可能有極少數非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若他們只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而沒有其他有效旅行證件,他們可向入境處申領簽證身分書,以作國際旅行之用。在遞交申請表和所需文件和費用後,入境處一般可在5個工作天內完成辦理。

發言人嚴正指出,英國政府此次舉措明顯是利用部分港人仍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或身分作政治炒作,藉口為有關港人在英居留和入籍提供新路徑。其偽善態度亦可見於英國政府在回歸前一段頗長時間透過改變法律或政策無意給予港人居英權,而自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推出以來,護照持有人到英國旅遊時一直須受入境和逗留限制,不得在英國工作或就讀。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或身分的香港居民應看清英國政府的政治圖謀。

發言人又指,除了政治目的,英方的舉措亦會賺取很多自身經濟利益。英國渴求人才和資金,不應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舉措作「政治遮醜布」護航。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