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支警棍就夠驅散開群眾,還抗爭甚麼?

如果一支警棍就夠驅散開群眾,還抗爭甚麼?


由雨傘革命於上年九月開始至今,從網上看到近距離拍攝到的警民衝突片段無數。許多警員的猙獰面孔、嗜血眼神、暴戾行為都看過。這些場面都是突發,要捕捉到本來就不容易,而具專業儀器和經驗的主流傳媒記者不一定全程直擊。如此高難度尚有這麼多畫面曝露公眾之前,可見現場實況出現這種場面應該是相當頻繁的。

香港本來在世人印象中是一個自由和法治的城市,但卻出現極權國家才會見到的惡警以暴力對付民眾的畫面,情何以堪?

在街頭的群眾運動出現這種場面,本應對港人來說是人神共憤之事,卻漸漸變成司空見慣,大家漸感麻木。警員的行為從一開始全城震驚,人人談論到今天已經幾乎無人理。上司讚許,政府支持,反對的市民是老幾?如果你是警員,你還需要擔心甚麼,放手去做有何不可?

所以,到昨天(2月8日)在屯門時代廣場出現警民衝突,竟然會發展到在商場室內出動胡椒噴霧,扶手電梯上打算拉人帶來推撞,亦在沒有混亂和人群爭執之下,出現警棍指嚇,麻木的香港人應該認為是意料中事。

看到片段,印象最深的是警員拿出警棍指嚇的一幕。戴眼鏡的警員拿著不算粗的警棍,指一圈,眾人便略為散開出一個小圓形,然後他四面推進約一步,伸指怒目對著人群,最具威勢的是一聲大喝。

連一個不肯退卻的人都沒有,連一件雜物都沒有人投擲。大家只能退。整個場景好像看武俠電影,一個身懷高強武功的怪客,眾嘍囉不敢埋身,只好圈著他,但怪客一舉手一投足都可以把嘍囉嚇退一兩步,怪客大叫,就更可以嚇出一大片空地來。

如果有幾十個人甚至幾百人圍著一個兇狠的惡警,他只是拿著一支警棍,大喝一聲,作勢一揮,大家就嚇得散開,就算仍然留在當地,又可以做甚麼?如果這些惡警趁人群略為散開,捉走落單抗爭者,大家想救也無法救。

想起鳩嗚團初時氣勢如虹,曾有一個片段,是有一名市民在警員人鍊前走過,突然警方出現一隻手抓住這位仁兄的背包,一拉進警方陣線,警員人鍊馬上回到原位,就像食人花一樣把這位仁兄吞噬掉,一切回復如常(參看2014年11月26日的片段 。在大自然弱肉強食的紀錄片中看到的情景發生在旺角,何其震撼,卻沒有多少人談論。

本來,大家認識的香港,表達訴求的方法都是和平的遊行、請願、靜坐。這些在一個民主社會,政府明白自己是要為當地人民服務,自己是當地人民授權的時候,是有效的。然而香港已經不是這樣的社會,所有和理非非的方法都沒有用,大家要不就放棄爭取當奴隸,要不就只可以向行動升級的方向走。無奈的是近幾個月發生的一切,都在告訴大家,大家的所謂升級對這個政權仍是搔不著癢處,特首和所有官員都毫不在乎,甚至擺出高高在上的架子教訓大家,如何不懂得感恩,不懂得珍惜機會。

香港人向來理性平和,最希望大家都無事。這種高公民質素本來很好,但一個沒有高質素管治的地方,高質素的公民應如何自處?人類本來只是一種動物,問我們的祖先,如果被人搶資源搶地盤,甚至搶子女來欺壓,本能的反應當然是反抗,打走賊仔!人類發展出社會、古代的帝王、現代的政府、制度、階級、權力這些不自然的東西,本來是為了令人類群體生活可以生產更多,生活得更好,但卻把人類自我保護的本能壓制了下來。開化了的人類會懂得容忍體諒,尊重對方,講道理,但如果社會變成單統的欺壓,那誰能夠反抗?一個懂得自我保護的原始人,還是一個講究禮數,和理非非的現代人?

當然,正如李怡先生說,每一個人都要付代價。面對一支警棍,大家都要為當時大家的行動付代價。所以群眾散開,以保護自己人身安全以及表明自己並非挑戰警員,亦是無可厚非。

可是,如果一支警棍就夠驅散開群眾,大家出來又有何用?大家還爭取甚麼?

大家記得嗎?整個雨傘革命最令人振奮的是催淚彈大家仍然不退,是光復旺角,是光復龍和路,是天地有正氣的市民義正詞嚴地在警員前斥喝而不被捕。被人打,被人拉,被警方推到後退至被圍困一角,這些最終都會變成白白犧牲,繼而被淡忘而已。

香港還有一群人未放棄,肯冒險走出來,嘗試自救,太難得。大家亦當然應該注意安全,保護自己,保護同伴。但也許在下次出來行動的路上,大家可以思考一下,怎樣才可以令那些手執胡椒噴霧和警棍的傢伙停止作威作福?

以武制暴,叫出來好聽,做出來,大家有想過會是怎樣的嗎?記得兩個月前網上有以下出現在外國球場的片段。大家放心,香港的公民質素太高,暫時我們也看不到香港會出現這樣的場面,姑且看著羨慕一下別人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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