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危險駕駛等7罪 元朗女司機續還押至4月再訊

被控危險駕駛等7罪 元朗女司機續還押至4月再訊


一名女司機上周四(2月4日)駕駛私家車,於元朗教育路疑撞到前方的輕型貨車後,試圖驅車離開,貨車司機一度趴在私家車車頭阻止,私家車之後在元朗公路疑撞到巴士後失事翻側,惟女司機之後逃逸。

女司機於事發後翌日自首,被控以危險駕駛等7罪,今日(2月11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再提堂。經過認人手續後,控方指男事主認出被告。

案件押後至4月8日再訊,以待驗車及索取法律意見,被告要繼續還押。

被告另涉一宗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案,指她在2019年10月1日,在北角電氣道169號外的公眾地方,攜有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將於2月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批准提犯令,讓被告屆時可上庭應訊。

32歲的被告韋雅儀報稱家庭主婦,她被控兩項發生交通意外後以致另一車輛受損而沒有停車、兩項發生交通意外以致造成損害後沒有報案、企圖有意圖而傷人、危險駕駛和駕駛未獲發牌的車輛共7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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