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提交草案禁電子煙 煙草商:修例完全漠視科學證據

港府提交草案禁電子煙 煙草商:修例完全漠視科學證據

食物及衞生局今日(2月13日)公布《2019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草案》內容,建議修例禁止進口、製造、售賣、分發和宣傳電子煙和加熱煙等產品,違法者一經定罪可被判最高罰款五萬港元及監禁六個月。

煙草商菲利普莫里斯發聲明,對港府只基於一方聲音而修例禁止所有香煙替代產品感到非常失望,認為修例建議完全漠視了國際上愈來愈多的科學證據,證明了相關產品較傳統香煙可大大減低對吸煙人士及其周圍的人的危害,又指修例建議反映了港府對創新科技及科學的反對態度。

菲利普莫里斯認為,教育以及理性規管才能最有效處理有關煙草產品及青年人使用尼古丁產品的憂慮。既然政府能以此原則規管香煙,亦應能以同樣原則看待新型香煙替代產品。

聲明指香港仍有約六十萬名吸煙人士,而修例建議禁止電子煙及加熱煙草產品實同時影響非吸煙人士,因吸煙人士將只能選擇最為有害的選項:傳統香煙,令他們繼續蒙受香煙煙霧的危害。

公司認為港府應認真檢視有關香煙替代產品的科學證據,繼而訂立理性的規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