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移交逃犯修例為彰顯公義 李家超:一直與中國商討長期協議

指移交逃犯修例為彰顯公義 李家超:一直與中國商討長期協議

去年一名港人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後逃回香港,因港台兩地未有移交協議,香港法院只可處理他在港涉嫌所犯的清洗黑錢罪行。保安局早前建議修例,容許單一次個案方式移交逃犯,適用於香港與任何未與其訂有長期安排之地方,由行政長官發出證明書啟動處理程序,交由法庭審視個案是否符合法例要求和人權保障。 

保安局長李家超今日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表示,計劃在今個立法年度提交相關草案,以堵塞現時法律缺陷。李指在現時制度下,因未能處理台灣移交疑犯之請求,既不能彰顯公義,也不能紓解家屬之悲痛。李又表示,自主權移交以來,港府一直有與中國商討移交逃犯長期協議,從來沒有放棄。 

李家超又指,除台灣殺人案外,另外有3宗港人在港涉嫌殺人後逃往中國或海外,1宗港人在海外涉嫌綁架案,如修例未獲通過,就不能處理。

但有立法會議員擔心,相關移交罪犯新安排一旦通過,會打開缺口,屆時中國有可能以不同罪名,要求港府將港人移交中國處理。而且中國之法制與香港不同,其司法制度令人欠缺信心,恐有關法案會被中國政府用來引渡政治犯。

 

(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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