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日前建議修例,容許單一次個案方式移交逃犯,適用於香港與任何未與其訂有長期安排之地方。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表示,目前有很多國家,未有與香港簽署司法互助條例,所以遇到這些情況,都會遇到阻礙,未能達到調查目的。
盧偉聰今早(2月16日)出席警察學院結業會操後指,警方查案是為受害人討回公道,將犯案者繩之於法,彰顯公義。他指如今次條例獲修訂,相信對調查工作有很大的幫助。
對於有不少議員擔心先例一開,中國政府日後可引渡政治犯到中國受審,盧偉聰指條例準備交上立法會討論,他相信政治與議員討論後,可完善條例令市民釋除疑慮,他指警方只會依據條例執行職務。
至於調查沙中綫紅磡站事件,盧偉聰指尚中涉及過萬份文件,牽涉人士及照片數量非常龐大,暫未能公布進展,不排除會再到現場調查,他又指需要有專業知識人士協助,並有專隊跟進。
(港台新聞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