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後特首選舉到5月8日

押後特首選舉到5月8日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晚(2月18日)六時半召開記者會,宣布經行政會議舉行特別會議後,決定引用《緊急法》將原定3月27日舉行的特首選舉,押後至5月8號舉行,提名期改由4月3至16日。

林鄭月娥宣佈,引用緊急法,將原訂下月27日舉行的特首選舉,押後至5月8日,提名期改為4月3日開始,4月16日結束。她解釋如何決定押後到何時,因為要考慮疫情預計可能要兩至三個月才能受控;選舉不能遲於本屆政府任期進行,並要為下任特首預留時間組班。為確保選舉是公平公正,亦要維持14日提名期以及21日競選期的安排,綜合考慮所有因素後,4月3至16日提名期,5月8日投票是合適做法。

她解釋,香港現時處於疫情的危急情況,現行無法例可以直接將選舉押後到疫情可能受控的時間,加上兩年前押後立法會選舉亦是引用緊急法,認為今次做法是有充分理據及法律基礎;她又指,根據去年人大有關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特首應當就選舉制度安排等重要情況及時向中央提交報告,她早前亦已就今次押後選舉的決定,向中央報告,並得到中央同意。

當接受記者提問時,發生一個小插曲,林鄭要求記者提高聲線,又稱「最近聽野唔係聽得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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