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膠論

道德膠論

近日在facebook上的一些辯論,令我想起三種「道德膠論」,讓人逃避責任。

第一種是以「程序」或「規條」代替了道德決擇。

許多年前,一位肝臟病人需要做肝臟移植手術。據說,該病人有內地親人的肝臟適合移植,並願意捐予病人。香港的器官移植是有一定的程序管制,以防止買賣器官情況出現。由於病人與內地親人沒有辦法証明他們的親屬關係,雖然病人情況危急,但主診醫生卻不敢貿然進行手術,而將這個個案交予道德委員會決定,但委員會需要有足夠法定成員,並更多文件作判斷。至當時夜深,仍未能達到這兩項要求。結果,病人當晚撐不住,死了。主疹醫生公開譴責委員會反應緩慢;委員會則指責醫院那邊未能及早提供足夠的文件。基於程序上的「考慮」,雙方都不用作任何決定!他們有充足的理由逃避道德抉擇上的責任。就這件案例,我的一些醫護朋友指稱,在生死危急的情況下,有些醫生會當下作出決定,救人為先,但這是一個道德抉擇 --- 救人比跟從程序或規條重要?當然,這些醫生不一定有好下場,他們往往要獨自面對道德抉擇的後果。

第二種是將「道德問題」演繹為「事實問題」。

十多年前,朋友說要和妻子離婚,問我這個決定是否正確。當時我不願正面回應,於是問他樓宇按揭問題是否已經解決、問他一個人是否可獨力支撐家庭……結果,我成功地把問題轉移了。「奶粉事件」涉及應然的問題:香港出現奶粉荒。奶粉是否應該列為必需品,禁止輸出?高永文這類由醫護訓練出身,又身居要職的人,當然習慣了逃避道德抉擇,故先耍一下政府程序問題,然後不停地指出要先有科學數據、要做研究、要分析,才可作決定。一個應然問題就這樣變成了實然討論!林輝之流也是如此,說甚麼缺乏奶粉,可以母乳替代,效果更佳。他更荒唐說認為不一定常有足夠的母乳的想法只是個人決心問題(It’s all about determination)。一時間,事實問題又演變成另一焦點的道德問題,香港出現奶粉荒,責並不在大陸走私客及政府,反而在那些缺乏奶粉而又未能以母乳喂育嬰兒的母親身上,是香港人的錯!

多年前,我一個朋友的遭遇也是如此。他在大陸做生意被騙了,告上大陸法院。經過一輪「唯物辯証法」的思辨後,最後變成了一名危害國家利益的被告,情況就如趙連海一樣。我真不知林輝之流是思考混亂、思覺失調,還是刻意轉移責任問題的視線!

第三種是把「道德問題」轉變成似是而非的「易地而處」式思考,又稱「北斗派」思考法(可參閱︰笑死朕第96集︰剖析鬧爆文化)。

香港奶粉被大陸人搶購缺貨,鄭家富、吳志森叫我們易地而處,為國內的嬰兒設想。梁家騮更以一個荒謬的比喻,叫我們設想一下,假若大陸缺乏食水,香港人又上大陸搶購食水,大陸人也可以禁止食水出口,那香港怎辦?這都是一種設想方式的思考法,叫香港人易地而處,放下自己的想法!但這裏卻帶來了兩個嚴重的問題。

最近,一位在社福界工作的好友,指他工作機構的上司參加了傳銷會,並要求其他同事參加。我的朋友認為上司是以權謀私,以他的權力將同事關係變成商業夥伴關係,賺取利益。當他準備向他工作的機構投訴時,他的朋友卻叫他易地而處,看看上司是否有父母及子女要供養,才作行動。問題是,如果有的話,是否就可以容忍這類不合理、不合法的事情發生呢?如此類推,我們是否也要易地而處,設想一下強姦犯,打家劫舍的殺人犯也有他們特別的需要呢?按照這種
人有人阿媽,妖也有妖阿媽」的思維邏輯,這個世界上還能區別道德上的是非對錯嗎?

正確的易地而處思考,是一種「自利」與「道德責任」之間的掙扎過程。當我們在地鐵上坐得舒舒服服的時候,看見一個年老體弱的婆婆站在那裏,易地而處地掙扎下,若我們覺得應該讓座予老婆婆,則「道德責任」戰勝了「自利」。我那一位社福界好友,在決定是否要投訴他的上司時,相信也有掙扎的過程。假若要舉報上司,肯定要付出代價,承受很多不利的後果;若是隻眼開、隻眼閉,就可以與上司和諧地、舒舒服服地繼續在機構裡工作!而他的朋友叫他易地而處,考慮上司的處境,反而可以為他提供了似是而非的道德理據,作一個「自利」的選擇,逃避道德責任。而鄭家富或梁家騮等人提出的易地而處思考,也是同樣道理,為政府提供理據作一個和稀泥的抉擇,逃避捍衛香港初生嬰兒及香港家庭應有的權利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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