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政公署早前起訴3人,包括一名的士協會幹事及該協會一名會員,在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資訊科技界功能界別中賄選,3名被告今日(2月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3名被告包括49歲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的總)幹事李林昌;61歲的總會員陳俊成;及陳俊成的32歲女兒陳曉彤,同被裁定一項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提供利益予他人罪名成立。
陳俊成及陳曉彤另各被裁定一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接受利益罪名成立。
裁判官黃雅茵將案件押後至3月5日求情及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各被告獲准保釋。
廉署調查發現,陳俊成於2016年4月27日在該家庭通訊群組要求其他成員提供其個人資料,用以登記成為一個資訊科技學會的會員,以換取每人1000元的報酬。
經陳曉彤查問,陳俊成同意讓陳曉彤男友一同登記。陳俊成其後把陳氏一家四口及陳曉彤男友的個人資料,一併發送給李林昌。
調查顯示,陳氏一家及該男友於2016年4月28日登記成為電機暨電子工程師學會香港分會(IEEE)的正式會員。李林昌則於同年4月中已進行登記。然而他們均從未在資訊科技界工作,亦不具備任何相關資歷。
案情透露,選舉事務處於2016年5月2日收到李林昌、陳氏一家及該男友的選民登記表後,基於其IEEE會員身分,把他們加入2016年資訊科技界的正式選民登記冊內。
陳俊成於2016年5月20日轉發一個訊息至其家庭通訊群組,該訊息由李林昌發出,通知陳俊成他們申請IEEE會籍的款項已備妥待領。陳俊成領取有關款項並派發給其家庭成員及該男友。
李林昌在選舉前一星期向陳俊成發送一個手提電話短訊,要求他支持資訊科技界候選人楊全盛。在投票日前夕及投票日當天,陳俊成在該家庭通訊群組發送訊息,要求其家庭成員投票予楊全盛。
3名被告及陳俊成的妻子於投票日均在投票站申領了選票,包括資訊科技界的選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