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2月24日)在新界區拘捕一名42歲男子,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他人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調查顯示,事主與被捕人士相識,事緣於2022年2月,就一些內地物業買賣,在被捕人士的要求下,事主將自己的身份證明文件及數份關於她購買物業的文件等交予被捕人士,以便被捕人士代事主向地產代理公司追討款項。不久後,事主懷疑自己被被捕人士所騙,遂嘗試阻止被捕人士處理她的物業。及後,於2022年5月,有人先後兩次在一個網上平台發布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訊息,並對事主作出負面的評論。訊息中還夾附事主及其女兒的照片,以及事主的內地物業文件。
事主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事主的中文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回鄉證號碼、性別、出生日期、住址、部份手提電話號碼,以及她持有的內地物業的地址。
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