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打兩針者第6及7日快測呈陰性 可提前結束隔離或檢疫

已打兩針者第6及7日快測呈陰性 可提前結束隔離或檢疫


政府今日(2月26日)公布確診病人完成隔離和密切接觸者完成家居檢疫的最新條件。在風險為本原則下,符合資格人士在連續取得陰性測試結果後,可提早離開社區隔離設施或家居,如常生活。
  
現時,沒有病徵或徵狀輕微的感染人士會盡可能送往社區隔離設施,接受為期14日的隔離安排。尚待入院或隔離設施人士在家居等候期間,如未能獲及時送院或社區隔離設施,可在檢測陽性後第14天進行測試,並在取得陰性測試結果後離開家居。另一方面,衞生署正推行「居安抗疫」計劃,安排經評估為合適的密切接觸者進行14日的家居檢疫。
  
根據過往公布的要求,已入住社區隔離設施的感染人士、尚待入院人士,以及接受家居檢疫的密切接觸者均須在社區隔離設施或家居進行14日醫學監察,並在滿足相關檢測要求後,方可視作完成隔離或家居檢疫。
  
因應最新疫情發展和風險評估,特區政府和醫管局決定,已入住社區隔離設施的感染人士和尚待入院人士,若已接種至少兩劑疫苗,將可以在檢測陽性後第6天及第7天接受快速測試。同樣,已接種至少兩劑疫苗的密切接觸者則在接受家居檢疫第6天及第7天進行快速測試。若他們在這連續兩天的快速測試均取得陰性測試結果,將可以於第7天提早離開社區隔離設施或家居,如常生活;相反,若他們在這兩天的快速測試取得至少一次陽性測試結果,將需要按照原有安排,繼續接受隔離或家居檢疫。
  
上述最新條件不適用於未有接種或只接種一劑疫苗的人士,以及「居安抗疫」計劃下僅需進行4日家居檢疫之密切接觸者的同住家人。
  
至於入院人士,醫管局會就其具體出院條件作專業判斷。主診醫生會作出臨床判斷,如果入院人士按風險水平作臨床評估,例如病人臨床情況穩定而家居或院舍情況許可,或有其他社區隔離設施接收,會容許病人盡早出院並在家居、院舍或其他合適設施逗留休養,直至取得陰性結果(未接種疫苗者第14天、已接種疫苗者第6及7天),方可安全離開家居、院舍或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