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藏工具作非法用途 17歲男生缺口罩獲批減少報到

被控藏工具作非法用途 17歲男生缺口罩獲批減少報到


一名17歲男生於今年元旦大遊行中,被指藏有工具作非法用途被控,案件今日(2月28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指翻查水炮車的閉路電視及網上拍攝片段,顯示被告一度向水炮車掟磚,造成損毀,而涉案懷疑汽油彈則仍須化驗。

被告續准保釋,案件押後至4月9日轉到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被告原須每日向警署報到,辯方基於被告缺八口罩及希望減少接觸人群,申請減少至每周3次報到,以減少口罩消耗,最終獲批。

被告被控於2020年1月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458至468號金聯商業中心外,藏有一把鎚、一把鎅刀、一支裝有不明液體及白色粉末的膠樽,一個打火機及一支可伸縮行山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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