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磡站風波禮頓原罰4萬元 控方覆核成功增至罰14萬

紅磡站風波禮頓原罰4萬元 控方覆核成功增至罰14萬


港鐵沙中綫紅磡被揭發工程問題,去年6月,總承建商禮頓透過律師代表承認一項「身為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嚴重偏離建築事務監督根據建築物條例批准的圖則所顯示的工程」罪,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4萬元。

控方隨後就刑罰提出覆核,原審裁判官林子康今日(2月28日)於九龍城法院指,同意罰款4萬元亦未能充分反映控罪嚴重性,決定提高罰款至14萬元。

裁判官又認為,原案判刑時,過份考慮禮頓在項目竣工前已重修涉事機房,然而確保工程符合規例,屬禮頓的責任。

案件編號:KCS51208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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