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登巴打終院上訴得直 留言「炸中聯辦」無罪

高登巴打終院上訴得直 留言「炸中聯辦」無罪

一名時為23歲的雙失高登巴打陳宥羲,2010年6月使用家中電腦在《高登討論區》上,留言指「我哋要學猶太人炸咗中聯辦」,來回應一則「香港人除咗上街遊行,得閒反吓共之外,仲有啲咩實質嘢可以打倒共狗?」的帖子,引來激烈討論。其後遭人舉報,被警方控以「有違公德罪」,罪成被判接受感化12個月。就《蘋果日報》報道,被告早前不滿判刑,上訴至終審法院,法院今日(3月7日)裁定被告得直。 

首席大法官馬道立在判詞中表示,「有違公德罪」已有350年歷史,已追不上互聯網的時代。而該控罪的其中一個定罪原素,是要在公眾地方進行,但互聯網只是一個媒介,並非公眾地方,所以裁定被告上訴得直。他又指,應由法例去規管這類型的刑責。 

根據資料,「有違公德罪」的最高刑罰是監禁7年,其目的是為了防範敗壞道德、有傷風化及破壞秩序,重點是被告的行為,及公眾對被告行為的觀感。

 

(圖片來源:seven3019@flic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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