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國際律師團隊濫用聯合國機制 港府:絕不容許干預司法程序

斥國際律師團隊濫用聯合國機制 港府:絕不容許干預司法程序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今日(3月15日)對黎智英及其兒子黎崇恩的所謂「國際律師團隊」,以及黎崇恩肆意抹黑《香港國安法》和香港特區司法制度,並濫用聯合國機制,尋求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對黎智英涉及《香港國安法》案件的司法程序進行干預,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港府指,香港的司法制度一直深得國際社會推崇,任何國家、組織或個人企圖利用政治力量干預香港特區的司法程序,以促使任何被告人逃避應有的司法審判,都是公然破壞香港特區的法治。發表有意圖干擾或妨礙司法公正的言論,或作出有同樣意圖的行為,極有可能構成刑事藐視法庭罪或妨礙司法公正罪。

發言人指,香港是法治社會,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深得國際社會認同。一直以來,香港特區律政司在《基本法》第六十三條的保障下主管刑事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並嚴謹和客觀地按照《檢控守則》以證據和適用法律就每宗案件作出獨立的檢控決定。律政司在有充分證據令案件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以及在合乎公眾利益的情況下,才會提出起訴。

特區政府絕不容許任何人包括所謂的「國際律師團隊」干預香港特區的司法程序,並予以強烈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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