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認攜鐵通示威判入更生中心

青年認攜鐵通示威判入更生中心


大批示威人士於2019年10月在多區聚集,參與反對《禁蒙面法》示威,其間一名17歲男子,在2019年10月6日凌晨,因在旺角窩打老道管有鐵通而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

該青年早前認罪,今日(3月17日)在西九龍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已還押3個月,已深切反省,希望法庭考慮不再判被告入更生中心、勞教中心或教導所。

裁判官指,涉案鐵通長逾一米,加上被告當日穿着武力示威者裝束,認為他是有備而來,案情嚴重,遂判他入更生中心,以阻嚇青年罪犯再度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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