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圖誤導警員罪成 前區議員盧俊宇被判社會服務令

企圖誤導警員罪成 前區議員盧俊宇被判社會服務令


屯門前區議員盧俊宇於2020年11月21日在社交網站發文,聲稱自己在元朗被警員恐嚇,之後更被帶返警署,更聲言被拒絕面見法律代表,之後又獲無條件釋放,警方及後發現盧俊宇當晚根本沒有被警方拘捕或帶返警署,盧之後刪文道歉。

盧俊宇早前被裁定企圖誤導警員罪成,今日(3月1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的行為增加市民對警方的厭惡與不信任,令原本已動盪的社會更混亂,不排除他為增加政治本錢及塑造英雄形象而犯案,但考慮到並非無可藥救,故判處社會服務令。

39歲被告盧俊宇被控一項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控罪指他於2020年11月23日,在屯門美樂花園商場地下39號舖外,提供虛假資料,即聲稱於同月21日在元朗警署外被警察截停及搜查,意圖及故意而誤導警長文嘉明。

案件編號:FLCC7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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