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遊行被搜出𠝹刀 20歲男生獲撤控兼得訟費

上水遊行被搜出𠝹刀 20歲男生獲撤控兼得訟費


一名20歲男學生於今年1月5日的上水遊行中被捕,被控管有攻擊武器,即一把𠝹刀,案件今日(3月2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時,男生獲撤銷控罪,並獲全數訟費。

控方以被告自招嫌疑為由,反對辯方申請訟費。辯方指被告當時身穿黑、白及灰色外套,手套在背包中搜出,並非控方所指的典型示威者衣著。至於𠝹刀屬文具,可用作文儀用品其他用途。

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聽取雙方陳詞後,下令控方須負擔辯方全數共27000元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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