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附虛假行駛里數二手車 銷售主管違商品說明條例囚3個半月

出售附虛假行駛里數二手車 銷售主管違商品說明條例囚3個半月


一名汽車銷售主管因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3月25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監禁3個半月。

香港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汽車零售商涉嫌向消費者出售一輛懷疑附有虛假里程表讀數的二手汽車。

經調查後,海關發現一名汽車銷售主管先安排更換一輛二手汽車的里程表,把真實的行駛里數由超過9萬公里改為6.2599萬公里,即應用虛假商品說明於二手汽車。

該名銷售主管把該二手車輛轉售予一名消費者,即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二手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