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發言人今日(4月1日)表示,為協助可能受有關強制檢疫或強制檢測安排影響的考生如期參加文憑試(DSE),教育局協調多個政府部門及考評局,為考生設立特別安排,以應付不時之需。
由4月9日起,如考生獲通知須接受強制檢疫,考生可表明為應屆文憑試考生及提交證明文件,及表明於檢疫中心應考的意願。有關考生將會獲安排於竹篙灣檢疫中心進行強制檢疫,並於檢疫期間,獲安排在檢疫中心內進行文憑試。
考生須通知考評局其於檢疫中心內應考的意願,以便考評局作相應安排。如考生不願意在檢疫中心內應考,可按既定機制向考評局申請成績評估,並有可能被安排到其他沒有考試安排的檢疫中心進行強制檢疫。根據衞生防護中心的建議,考生將被安排在經過清潔的獨立房間內應考,而監考人員會被安排在房間外監考,以減少與考生的接觸。監考人員會被安排接受防疫訓練,包括正確佩戴及卸除個人防護裝備。稍後考評局將公布招募監考人員及相關細節。教育局呼籲學校支持此安排,積極派出監考人員接受防疫訓練,協助有需要的考生,亦歡迎退休教師申請擔任監考人員。
由4月22日起,如考生因政府作出相關宣告而須留在其處所並接受強制檢測,教育局建議有關考生盡早前往「受限區域」內設立的臨時採樣站,表明應屆文憑試考生身分及提交相關文件,證明翌日須參加文憑試,以便檢疫人員為其優先進行檢測,盡早讓考生取得檢測結果。一般而言,政府會在晚上作出限制與檢測宣告,在「受限區域」內設立臨時採樣站,並要求受檢人士按訂明人員要求接受檢測。考生有責任配合檢測的運作流程,盡早到臨時採樣站接受檢測,否則有關人員將無法安排較遲收集的樣本優先化驗。考生須通知考評局已接受強制檢測,如其處所與試場相距較遠,亦可要求調往鄰近試場應考。如考生須在「相關宣告」撤銷前離開「受限區域」前往試場,無論是否已取得檢測結果,均可向「受限區域」内訂明人員提出要求,訂明人員在核實考生已按要求接受檢測,並記錄考生相關資料後,將容許考生離開「受限區域」。如考生在前往試場期間收到陰性檢測結果,便可如期應考。為保障所有考生的安全,考評局只會容許在核酸測試取得陰性檢測結果的考生進入試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