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移交逃犯申請將交法庭審理 鄭若驊:絕非特首一個人話晒事

澄清移交逃犯申請將交法庭審理 鄭若驊:絕非特首一個人話晒事

立法會今日將會進行修訂《逃犯條例》之首讀及二讀,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立法會開會前澄清,《逃犯條例》修訂後絕非全由行政長官一個人最終「話晒事」,律政司會先審視相關個案後提出申請,交由行政長官決定是否啟動,獲行政長官同意後,法院將進行公平審訊,經審訊後再交由行政長官發出移交令。 

鄭若驊表示,日後有關情序啟動後,被移交人士在一段短時間內會被送上法院,法庭會重新檢視證據,被移交人士絕對有權請律師在法庭提出其主張及看法。法庭經檢視雙方證據及聽取陳詞後才作出決定,是否需要作出移交,最後才交回行政長官發出移交令。 

鄭若驊重申,不會移交政治犯,若涉及人士被指犯了其他罪行,但背後實質存在宗教、種族或政治因素,亦不會被移交。而且條例設有「雙重犯罪保障」,不會移交涉嫌犯了按香港法例不構成形事罪行之疑犯。

 

 

(圖片來源: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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