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從人大推出831決定之後,不少人將香港與北韓及伊朗的普選制度相提並論,今日(4月4日)早上《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出席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時,就承認香港提名委員會制度,與伊朗的選舉辦法接近。
陳弘毅表示:「提名委員會提名,喺世界各國絕對係非常之罕有嘅,伊朗可能係一個比較上係接近提名委員會提名制度,因為佢係有一個由伊斯蘭教士主導嘅一個所謂督導委員會,佢可以進行一啲篩選,然後提名。」不過陳弘毅就強調伊朗制度仍然有一定民主成份,他舉例最近一次伊朗選舉,最後由改革派當選,並與西方國家達成多項協議。
對於政改方案能否通過,陳弘毅就指絕對不樂觀,他批評泛民立場非常強硬,無靈活性,認為他們不尊重及不重視民意,不符合民主原則。陳弘毅又叫大家勿將1,200人的提委會妖魔化,因為提委會成員是社會精英,而且有一定地位,相信他們有責任感,不想選舉成為笑柄。
陳弘毅指如果於2017年由普選產生行政長官,將會有助將來進一步改善普選制度,因為特首在競選的過程之中,為了爭取選民支持,必須作出承諾,去再啟動五部曲去處理立法會普選等問題。
(港台新聞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