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洩試題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 終審法院駁回律政司上訴

老師洩試題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 終審法院駁回律政司上訴




小學教師涉洩露入學試題案件,終審法院今早(4月4日)駁回律政司上訴。

終審法院判詞指,律政司上訴核心問題在於詮釋,「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中「取用」 的意思是指未獲授權下使用電腦的情況,與使用自己的設備是格格不入,而且立法會資料顯示,條文目的是訂立一條新罪行,以致任何人如懷有相關意圖而獲取電腦所用,就是違法,因此涉事條文不應擴展至涵蓋犯罪者使用自己電腦的情況。

高院法官於去年8月6日審議女教師涉洩露入學試題案件時,稱律政司對法律理解出錯,裁定用自己手機通訊或拍照犯法不能控以「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律政司為此向刑事檢控科所有職員發電郵,指示所有已檢控提堂的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案件全部要押後,直至律政司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澄清法律定義為止。  

事源於2014年,中華基督教會協和小學三名女教師,及另一名校外女教師,涉嫌外洩小一叩門面試試題,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四名被告早前裁定罪名不成立。